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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职业大学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纪检委员工作职责

   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与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规定,我校各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设立纪检委员。纪检委员在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和校纪委的双重领导下,负责本单位指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管辖范围内的学院、部门,下同的纪检监察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协助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书记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定和措施。
2.协助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书记做好本单位的党纪政纪宣传教育工作,推进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。
3.监督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,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的情况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,及时向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和校纪委报告。
4.受理和转递本单位党员、群众的申诉、控告和检举,及时向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和校纪委汇报,协助做好调查核实等工作,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。
5.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与研究(各学院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、院务会),对决策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,确保决策符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参加校纪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。
6.完成党总支部(直属党支部)和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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